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一些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6
2020年3月2日,财政部正式颁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就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和规定。5月21日,广东省财政厅正式发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采购透明度、保障平等权利、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的重要举措。如果说《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是财政监管部门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制定的一个“政策大礼包”,那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则是对相关政策具体实施步骤、公开内容、有关事项的工作指导和布置,是切实保障供应商“福利”发放到位的部署安排。现就相关事项的工作指导规定明确如下:
1、实施步骤:先试点,再铺开
“4+3”试点:2020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科学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法院、广东省检察院,以及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上述试点单位和地区对自试点之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全面铺开: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本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级预算单位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
2、公开内容:主体、渠道、范围、内容、依据、途径和时间
通知规定了以下几项公开内容:
谁来公开?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主体)
在哪公开?省级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专区予以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的采购意向专区予以公开。(渠道)
公开什么?除实施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范围)
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内容)
公开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安排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以实际下达的预算为依据。(依据)
何时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即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应当单独提前公开。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当在部门预算批复后40日内,在政府采购系统填报采购意向要素,各主管预算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系统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涉密信息除外)后,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予以公开。(途径和时间)
3、工作要求:
预算单位是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应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明确责任主体。各级预算单位要以采购需求为前提,按照资金支出用途、标准和绩效目标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以“二上”部门预算安排为依据,提前开展市场调查,研究确定初步采购需求,确保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同时做好已公开采购意向的咨询答复工作。
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对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采购意向,并按要求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后公开,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不遗漏、不延误。
加强监督指导。预算单位应当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现就我司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几点看法阐述如下:
1、从时间上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时间迫在眉睫,试点单位从7月1日起,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按照通知规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且“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各采购单位尤其是试点单位需要加大力度,集中精力,提前部署规划后续政府采购工作,将意向公开放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期,提早准备,尽早实施,避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实施。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原本预备期较短的简单项目如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项目,需要采购人更早安排相关项目议程,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对投标人而言,给予投标人更早了解采购需求的时间,保障各投标人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
2、从公开内容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详尽,要公开的采购需求“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则意味着采购人要对本单位拟采购的内容有清楚的认知。在采购项目准备的前期就需要对市场进行详尽的调研和选择,明确本单位所需采购的标的物性能要求或服务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意味着采购意向和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并非相等。
3、从工作要求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通知规定。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预算单位。则对采购人而言,提前开展市场调查,研究确定初步采购需求,确保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确保各级预算单位要以采购需求为前提,按照资金支出用途、标准和绩效目标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就意味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需要在计划申报前就先行明确并予以意向公开,随后再进行预算和计划的申报。对采购人的前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采购项目立项的初期就需与采购人紧密协作,协助其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并应随时提醒采购人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节点及相关公开内容的准备情况,采购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做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不遗漏、不延误。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广东品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