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441422-202007-30101004-0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7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102页内容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以下材料之一:
①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现更正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以下材料之一:
①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删除采购文件第105页第4.4(3)条“联合体某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联合体某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原采购文件附表3:技术评分表主要产品的先进性和可靠性中第2小项“所投发电机组中的发动机和发电机为同一品牌,行程、缸径和缸心距尺寸一致,得5分。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认证机构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所投发电机组中的发动机和发电机、控制器为同一品牌;并且所投的两个功率中(本项目指1000KW和300KW)柴油发电机组的容积压缩比相同、缸径尺寸相同和缸心距尺寸相同,得5分。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认证机构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0年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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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人民医院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69号
联系方式: 0753-5522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902-1903房
联系方式: 020-83636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20-8363697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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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品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7月14日